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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9 来源:宋媛 点击量:

沈航审计处现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45,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如果中标供应商一年内服务质量好,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采购需求

1.涉及的工程类别主要包括:

(1)土建、外装修、给排水、采暖、电气、弱电、消防等建筑安装工程;

(2)各种机电安装工程;

(3)道路、管网、绿化等。

2.服务内容及工作内容

1)本次服务主要包含内容: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2)为完成本次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需进行工作内容主要包含:熟悉、整理审核工程结算所需要的资料;根据收到的采购人资料,结合现场和施工图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出具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该报告必须得到采购人认可;为完成委托内容而进行的其它工作。

3.审核时间要求

审核项目一般单项工程为700万元以下的土建、装饰、安装及园林绿化等工程,要求自接到资料后,通过现场踏勘,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并在一周内提交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如遇特殊情况,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4.其他要求

1)在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应持独立、客观立场,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在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服务协议,而成交供应商得不到任何补偿。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出现严重错项、漏项,偏差率超过3%的,视为项目复审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必须继续完善报告内容,同时采购人将扣减50%的应付费用。

3)当第三次发生项目复审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支付对应项目的服务费用,并有权直接终止本合同,而成交供应商得不到任何补偿。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在财政入围

、竞标要求

1.投标人呈交《报价一览表》(见附件),必须按要求2025年9416:00时前,送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行政楼311号或者邮寄。邮寄地址:沈阳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宋媛收,联系电话15241994765

五、验收标准及程序

1.验收标准:参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2.验收程序: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3.组织验收主体:采购人。

六、付款方式及条件

供应商提交全部经采购人确认的成果文件后,结果复审通过、并没有任何合同争议时,可以支付采购人服务费。采购人服务费分两次支付,分别为年底财务封账前支付一次,合同执行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完余下费用。

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沈阳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政编码110136

宋媛

联系电话15241994765

  shdxsjc@163.com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审计处

2025829

 

  • 附件【报价一览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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